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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

来源: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时间: 2024-04-07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622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业,2011627日注册成立,母公司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要求已经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设置了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结算业务部、公司业务部、金融市场部(国际业务部)、信息科技部、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审计稽核部9个职能部门,设有分公司1家,即云南分公司。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4亿元,利润总额6.29亿元,净利润4.98亿元。2022年末,本外币资产总额529.49亿元,负债总额470.46亿元,所有者权益59.03亿元。

三、公司风险管理信息

(一)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向股东会负责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长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全面负责,总经理全面掌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总监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作为公司风险管理的归口部门,按照战略规划和年度风险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具体工作,保证风险管理策略效落实

(二)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风险防范组织体系由一个基础,三道防线构成。一个基础是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三道防线是指业务及管理部门防线、风险管理部门防线和审计稽核部门防线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再进行资产配置。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每半年组织开展各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有效性的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并由审计稽核部门组织开展内控独立评价工作,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定。

四、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构建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构,三会一层职责边界清晰,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一)关于公司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和权力机构,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公司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程序,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股东会会议提案、召开、通知、审议等各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股东会议事规则》在股东的权利义务和会议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关于公司党委

202211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中共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党总支),原中共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撤销,党组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层次清晰。中铝财务公司党总支下设三个党支部,党员分布在北京、云南两地。中铝财务公司党总支成立后,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期间高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严格落实《关于疫情之下有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在特殊时期一如既往为集团内外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双胜利”。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其中五名由中铝集团提名,一名由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一名为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公司制定有《董事会工作规则》,保证董事会对审议事项进行行之有效的论证,做出科学、审慎的决策,规范公司董事会工作程序。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审计委员会3个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公司各专委会分别制有议事规则,明确专委会组成、职责分工及议事程序等事项,对董事会负责。专委会的设置规范了战略规划决策程序,提高了全面风险管理水平,规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中铝集团提名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一人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强化监事的监督检查职能,促进监事会规范运作有《监事履职评价管理办法》。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讨论和审议的各项议题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

(五)关于公司经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风险总监一名,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监督。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能够按照董事会、监事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经理层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积极执行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股东和董事会不当干预。公司制定有《总经理工作规则》规范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明确职责义务及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经理层及下设业务审查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为公司业务开展规范风险决策流程,完善风险决策机制。经理层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忠实履行职务,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六)关于公司制度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取得了有效的执行。除上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规则外,公司在综合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系统管理、投资管理、结算管理、资金管理、信贷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稽核管理等方面也制定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综上,公司指定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规则》《各专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层等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公司重大事项信息

)经理层薪酬信息披露

根据中铝集团《所属企业经理层面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中铝人字〔2021125号),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等协议书,组织完成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履职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正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经理层员年度业绩考核得分确定其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得分,并核算薪酬;副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经理层年度业绩考核得分(占比50%)、个人履职考核得分(占比50%),加权计算确定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得分,其个人履职年度考核得分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考核得出基本薪酬根据核算结果清算兑现,业绩类薪酬根据总额和业绩情况二次分配。薪酬兑现情况通过董事会审议后执行。

(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2022年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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