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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财务公司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4年第6次(扩大)学习会议

来源: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时间: 2024-11-16

1113日,中铝财务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6次(扩大)学习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丹主持会议,中铝集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第三组到会指导,公司党委委员参加学习。

会议邀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立北律师围绕新《公司法》和监管新规视角下财务公司如何优化公司治理进行授课辅导,并围绕新《公司法》和监管新规下,公司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指出,新《公司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风险的日益凸显,相关政策法规对国企财务公司的监管要求不断加强,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央企财务公司,要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公司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中铝集团各项工作安排,推动公司法治建设上水平。要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基本功能,不断提高治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会议强调,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跟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部署,坚持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功能定位,锚定“1286”发展规划,快速响应集团成员企业要求,不断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大文章。同时,坚持底线思维,把防控风险作为永恒的主题,做好极致服务、防控风险、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为新中铝建设出积极贡献。

中铝集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第三组组长宋昇对学习情况作了点评,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效,并就进一步提升学习质量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注重创新学习形式。强化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积极探索拓展情景式、体验式、沉浸式等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注重深化学思践悟。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实践,解决在改革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是注重丰富学习内容。既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也要学习中铝集团党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突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理论性和实效性。

公司本部及云南分公司全体党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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