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利率管理制度时隔26年迎来首次系统性修订,主要作出四方面调整:一是强化约束高息揽储。明确高息揽储认定标准,将违规手工补息、突破利率自律约定、存贷挂钩等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完善存贷款计息规则。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将日利率折算基准由360天调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三是扩大市场主体自主定价空间。取消罚息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款宽限期等方面的行政性约束,由借贷双方按照商业原则协商确定。四是统一计结息制度体系。整合原先分散于多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计结息规定,提升制度规范性和执行一致性。总体来看,新规有助于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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